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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在外来人员中开展集中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管制刀具、仿真枪和弩等物品及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通告如下:
一、严禁外来人员在我市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寄递、托运、持有、携带上述物品,一经发现一律依法收缴并从严查处;凡利用上述物品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一律依法严惩。
二、凡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投案自首或主动上交上述非法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免除或者不予处罚;逾期拒不主动交出或投案自首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三、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包庇、窝藏涉及上述物品的违法犯罪人员,凡有包庇、窝藏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法律责任。
四、发现遗弃的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或者可疑爆炸物品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五、任何公民应当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及上述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凡举报有功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东阳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579-86924596,86924595;或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东阳市公安局
二○一0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