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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拮据 再婚夫妻竟卖亲生女儿

作者:黄宪伟 李福栓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6日 点击数: 【字体:
再婚后因生活拮据,为能凑点日常开支,再婚夫妇竟合伙将男子前婚亲生女儿卖掉,不料女儿外公告发,再婚夫妇均受到了惩罚。3月15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拐卖儿童案,被告人申常顺、赵秀玲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被告人申常顺、赵秀玲均系安阳县东部农民,系再婚夫妻关系。1996年,被告人申常顺与赵某结婚生活,2001年8月,赵某在生女儿小芳时不幸去世。2008年冬,被告人申常顺经人介绍,与被告人赵秀玲再婚生活。

   再婚生活期间,由于双方均有好几个孩子,开支很大,生活比较困难,为能改变生活现状,两被告人便有了卖孩子填补拮据生活的念头。经合谋决定将被告人申常顺与前妻婚生的女儿小芳卖掉。2009年9月8日下午,被告人申常顺、赵秀玲夫妻二人通过胡福喜、张保芹(另案处理)等人介绍,以23000元价格将小芳出卖,两被告人申常顺、赵秀玲得赃款18000元,其余款项由胡福喜、张保芹等人分得。同年9月10日,小芳的外公得知此事,便向公安机关告发,次日两被告人申常顺、赵秀玲被抓获。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两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申常顺、赵秀玲以出卖为目的,将自己的女儿卖于他人,依照我国《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其二人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鉴于二被告人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了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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